昨天雪球探讨了一晚上的房产税,但是雪球是一个证券投资论坛,讨论房产税似乎不太合适。再说了,中央已经决定了,我们再议论,未免有大不敬之嫌,所以我先不讨论房产税,来讨论一下炒股要不要交税,请雪球管理员放心。
根据最高指示,为了实现共同富裕,先富应该带后富,最终实现共同富裕。无论是开公司办实业,还是投资房产,股票,都应该通过这些行为实现“先富带后富“的作用。显然在现实中,开办公司实业促进了就业,直接把钱给到了员工手中,使其后富。而投资房产则大打折扣,你买了房赚了钱,别人就赚不到钱,要花更高的价格买房,所以要收房产税,以实现共同富裕。而投资股市,其实在共同富裕面前,是最差的一种:买房的人赚了钱,虽然没买房的人相对亏了,但也仅仅是相对亏了,而股票市场,无论是哪个国家,都是”一赚两平七亏“,赚钱的人是直接把钱从亏钱的人手中拿走,直接恶化了贫富差距。
在股市中,不仅没有实现共同富裕,反而先富赚了后富的钱,把后富变成了后穷,因此,股票市场的存在扩大了贫富差,客观上造成了两极分化,与共同富裕背道而驰。应该大力限制资本市场投机,实施资本利得税制度,将少数赚钱的股民手中的钱再分配给后富的国民,实现共同富裕。
听到这个观点,想必”雪球“证券投资论坛的网友都要炸毛了,凭什么,为什么? 让我简单陈述一下理由:
1,征收资本利得税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,是与国际接轨。
与房产税一样,资本利得税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,不仅欧美收,日韩也收,除了港澳台地区外,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有这一税种,且税率均不低,普遍在20%以上。
经过30多年的发展,A股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资本市场,参与人数众多,每日成交量巨大,此时,应考虑对A股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,促进先富股民带动后富,实现共同富裕。且征收资本利得税无法理难题,因本身中国法律就规定应征,只不过”暂免”了30年,取消暂免规定即可立即征收。
另外,目前中国只有自然人、投资基金享有资本利得税免税优惠,企业客户投资股票仍然要缴纳(合并于所得税)、个人组成的有限合伙公司也应缴纳(合并于个税),且上市公司原始股东也应缴纳20%的税,期权激励也不免税,征收无论于法于理都很适当。
既然房产税接轨、垃圾分类接轨,那么自然人投资证券市场免于征收资本利得税,显然不符合国际惯例,也不利于共同富裕,及早开征,利国利民。
2、对中小投资者的公平性?
中国A股个人投资者普遍为中小投资者,有人会提出,炒房几百万应收,小股民几万块,为何还要收税?
和房产税在“试点城市”征收一样,大多数小城市(镇)房价并不高,人民收入也不高,收取房产税是否会造成群众压力过大? 这或许是个问题,但对于A股而言,这并不是个问题。住房是人的基本权利,一些人可能收入较低,或许应享有免税额。但投资股市不是人的基本权利,能投资股市的人,都是有余钱的人,理应承担先富带后富的光荣使命。
中国股市有1.8亿股民,是全世界最大的证券市场。但反过来说,还有10多亿人未能投资股市。显然,这1.8亿股民,相对于还未能投资股市的10多亿人而言,是先富起来的人,带动他们共同富裕,是你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因此,“保护中小投资者”不应成为避免纳税的挡箭牌,哪怕小散户一年只赚到了1万元,也相当于很多低收入群体好几个月的劳动收入。缴纳2000元税收,显然能更好的促进社会公平。
客观上说,根据开户资料,中国股民中有50万以上的仅占3%不到,税收仍然主要,甚至绝对主要由富人承担,普通散户承担的税额十分有限。
3,是否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
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,对股票投资收益征税,并未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。美国股市常年牛市,并没有因为收税而转为熊市。
而且事实本税还有一些额外好处:一旦普通散户在牛市中频繁交易,将被收取更多的税额,而放弃频繁交易。如果实施个人养老金账户递延缴纳制度,并且对持仓超过一定时间的投资实行减税,则有助于资金长期投资、价值投资,扭转A股的投机风气。
客观上说,上亿股民,每天上万亿成交,既无必要,也无理由。人民的大量精力浪费在看盘、交易上,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本可用于实体经济和生(养)育多胎子女的时间,还浪费了大量手续费,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消耗。同时投机盛行,不仅毒害了社会风气,客观上由于个人投资者交易水平普遍低劣,短线投机普遍亏损,大量资金流入少数精英投资者手中,更不利于共同富裕。
征收本税可以促进机构投资者发展,促进价值投资,减少因过度交易造成的亏损和损耗,节约社会大量时间成本,净化社会风气,减少证券犯罪,使资本市场更加健康发展。
4,可考虑从新股发行收起,逐渐普遍征收
和承担了风险的股票交易相比,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(含可转债),普遍存在制度套利,成为城市中产阶级套利、躺赢的途径之一。(见本人《申购新股能赚到100万吗》)
虽然证券法规定了禁止借用账户,但现实中普遍存在,执法困难。可考虑让中签新股者先缴纳资本利得税(以中签之新股卖出价减发行价为核定税基),逐步推广至所有证券交易。由于客观上目前新股发行制度对打新人群输送利益,应视同股权激励及新股上市,此部分人长期躺赢,助力共同富裕也是应有之责。
在实施股票交易普遍征收时,应采用国际通行的亏损抵扣税额,年度结算的模式。由于中国人普遍无纳税意识,可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,实行证券卖出时直接扣除预扣税额,年度结算,历史亏损退税的模式,征收简单、高效、无逃税空间,真正实现税收公平的目标。
即投资者卖出股票时,只要有盈利则立即扣除税额,有亏损则累计至年底,一并返还,征收简单、高效、自动化。
假设投资者一年内进行了若干笔交易,其中盈利的交易累计盈利5万,亏损的交易累计亏损1万,则预扣1万(20%),年底核定总实现盈亏4万,应扣8000,因此退还2000。
5,共同富裕是每个人的责任
说到房产税,很多股票投资者认为需要让有房的人交房产税,似乎只有“富到了北上的房东”的人,才应该共同富裕。实际上在任何发达国家,中产阶级都是纳税的主要群体。
首先,最富的1%群体,往往都是企业家,他们已经通过公司经营、创造就业等方式,带动了一大批人后富,其中也包括在座的各位中产阶级。中产往往受雇于最富的1%所创建的公司,获得了较高的工资收入。然后,最富的1%群体所纳税额,也为社会纳税额的绝对多数,承担了最多的税收义务。
而相比之下,目前制度下,中产阶级处于享受的好处多,承担的负担少的状态。一方面中产阶级享有社会保障等福利,收入也较高,却不用承担创业的风险。同时还在大城市享受大城市的基础设施红利,但却不交房产税,坐享房产升值,谋取暴利。甚至出现了老板创业数年,赚得不如员工买房赚得多的现象。而贪婪的中产阶级,不仅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,还要鸡娃、内卷,让孩子“赢在起跑线”上,通过补课等手段攫取教育资源,试图垄断社会上升通道。
让中产阶级承担起共同富裕的责任,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。收取税收,既然房产应收,股票投资也应收。现在中产阶级普遍投资股票、基金,甚至开始买私募基金,利用个人投资者免税优势,企图在资本市场实现“躺赢”。还有的中产以为自己学历高,知识多,扎堆到某些证券论坛,不分昼夜研究股票,不仅荒废了本职工作,还想通过“价值投资”、“持股收息”不劳而获,与共同富裕背道而驰。还有的中产竟然把资产转移到国外,违反外汇法规,投资外国股市谋取暴利,完全游离在监管之外。
因此,及早实施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利得税制度,利国利民,不仅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,还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,有助于树立勤劳致富的社会风气,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。
鉴于此,我也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共同富裕的指示精神,立即停止《炒股能赚到一千万吗?
》的后续《炒股能赚到一个亿吗?》等关于股票暴富学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文章在雪球的写作,提倡勤劳致富、共同富裕的观点,抵制一夜暴富,脱实向虚的不良倾向,共建和谐雪球社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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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Velacie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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