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空姐案对共享经济的再认识

网约车牌照的数量一旦控制住了,网约车就变成了“二出租“,滴滴专车就变成了另一个出租车公司。然而,资本市场给出租车公司多少估值,给“科技、网络、大数据、社交” 公司多少估值,一目了然,如果滴滴被降维成了“二出租”,自然逼格和估值大降,也和创业者们的理想大相径庭了。这就是为什么滴滴执意要在打车里附加”社交元素“了

“空姐奸杀案”发生后,我暗中观察了几天,想到的却不是简单的攻击“滴滴打车”,毕竟确实没有任何东西绝对安全,但是这却反映出滴滴等共享经济公司的深层次压力。也许投资圈之前对“共享经济”从热情到逐渐冷却,是哪里还没有考虑到?

另外,滴滴公司的“顺风车”,显然也没有媒体攻击的那么简单。公司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业务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正比,而强行“社交化”,更不能简单的用价值观来解释。中国的公司价值观是什么样大家都清楚,但是这似乎有更多的其他因素——是否是因为估值原因? 而为了提升估值甘愿冒险,是因原业务难以取得,或难以维持高估值?

共享的东西不一样(出租车、租房、自行车、充电宝),也就受制于不一样的物理条件,而这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处境。站在股权投资的角度上说,也许“共享的是什么”是一个比“创业者是谁”更麻烦的问题? 

公司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,现实的引力还是很沉重的,特别是在中国。共享服务在很多层面上和现实的摩擦会很激烈,最终你得到的东西也许和当初设想的有很大差距。

如果考虑到和现实的冲突,那么可能不同的公司会面临不同的情景。相比于纯互联网信息服务(只通过网络分发非实物)那种更单纯的数学模型,在现实中提供服务的(哪怕是用了网络技术),肯定会受到现实世界更多的制约。这种物理制约有很多层次,我就“滴滴打车”与出租车行业的冲突简单说一点个人见解。

和淘宝(亚马逊,京东)相比,打车服务,无论怎么说,更近乎于一种“无差别服务”,至少也是差别相当少的服务。哪怕是在传统的出租车行业,出租车之间也是竞争关系,并且没有什么差异化,你打车不太可能选择某一辆特别的车。这就使得出租车行业是一个紧张的行业,因此一般城市对出租车都实施总量控制。虽然可能也有其他方面的考虑,但保证已经支付成本了的出租车的收益是很重要的一个考虑。(北京市在90年代出租车数量曾有一个较大增长,一度供过于求,后来因为司机有意见而停止了新增供应)因此,通过“专车”途径突破这个总量控制,势必会造成出租车行业的反扑。这个矛盾是十分尖锐的,因专车和出租车、黑车之间是同质化服务,而不是“川菜”和“粤菜”的区别,一旦专车投放量超过了所在地区的供求均衡,造成出租车收入下降,肯定会发生出租车的抵抗。

有人会说,淘宝京东也与传统的零售相竞争,但这有所区别。淘宝等的产品不是某一项产品,不是专门卖衣服或鞋子,而是在很多产品上同时竞争,这让竞争对手不至于矛盾极为激化。另外淘宝的电商模式是对全国,而门店是针对本地,这之间是错位竞争的关系,不是你死我活的存量市场竞争。所以虽然淘宝也相当程度上冲击了零售行业,但是零售行业并没有办法拧成一股,组织起来反扑——因为受损害的对象分散,淘宝上的受益者也分散。

而另一个案例,外卖食品也类似。外卖是对门店的延伸,并不是因此就冲击了饭店的生意,而且饭店本身也是错位竞争的,川菜和粤菜之间不是直接竞争,因此就算隔壁的饭店通过外卖软件多卖出一些,生意不好的饭馆也不好直接把火发到外卖平台上。再说,任何一个饭馆也都可以加入其中。

打车软件引入专车后,与传统出租车、与城市交通秩序的矛盾是几种“共享经济”中相对比较突出的(另一个是共享自行车——),这种紧张势必引发交通当局的管制。之所以初期专车在大城市发展较好,是因为大城市对出租车总量控制落后于时代,有一部分打车需求始终没能被满足。而当这部分满足后,特别是在一些小城市,本来运力就不紧张,出租车处于相对空闲状态,这时候再挤进来一堆专车,出租车不反扑就怪了。大城市也可以以各种理由,比如本案例中的“安全” 对专车进行限制。

而所谓限制,其实就是总量控制,牌照的数量一旦控制住了,网约车就变成了“二出租“,滴滴专车就变成了另一个出租车公司。假设一个城市原有10万辆出租车,再发5万个网约车牌,无非等效于出租车变成15万,”滴滴在该城市的分公司” 就等同于 “另一家有5万辆出租车的出租车公司” 了。——然而,资本市场给出租车公司多少估值,给“科技、网络、大数据、社交” 公司多少估值,一目了然,如果滴滴被降维成了“二出租”,自然逼格和估值大降,也和创业者们的理想大相径庭了。这就是为什么滴滴执意要在打车里附加”社交元素“了。

”滴滴顺风车“无非是”没有牌照的网约车“,而牌照管制使得那些无法获取牌照的原专车,不得不包装成“顺风车”,而获得执照的“专车”则变成了“二出租”。牌照管制则是因为出租车这个生意的自然属性,必然会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而选择的折中方案。在这个夹缝中,“顺风车”质量的降低,以及“社交化”这个怪胎就可以理解了。出人命案无非是这一矛盾的最激烈的反应,就算今天不出事,这天也早晚要来。

我们该怎么办?

首先我不会使用滴滴打车,当然这个不重要,重要的是如果滴滴真的以“千亿美元”估值在中国股市上市,我在投资前肯定要三思。(对uber也一样)而如果未来我有机会参与类似的股权投资机会,我也要更仔细考察生意模式——这就是一个典型生意模式的问题。参考在港上市的神州专车,或许可见一斑。

而对于滴滴,显然创业已经成功一半,相比物理属性更差的共享自行车(事实上是自行车分时租赁)显然是要滋润的多。现在无论如何也要把“社交、网络、大数据”演下去。但是就算不幸顺风车被禁,业务变成了“二出租”,在股市里也能套个15-20PE,创业者们拿了钱可以自己再去做风险投资嘛,成为中国的peter thiel也挺好的,只是苦了接盘的散户们。

最后,还是要为受害者表示惋惜,并谴责滴滴公司的这种行为,尽管并没有什么用。

利益声明:个人及基金未持有腾讯公司及相关公司股权。

作者:Velacie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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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雪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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